《正邦云秘书平台用户协议》

1.声明及承诺
1)您以任何方式进入正邦云秘书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2)本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公告后,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
3)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正邦云秘书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6周岁;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收费
本公司保留在根据第1条通知您后,收取“服务”费用或者是改变服务费用的权利。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书面通知,仅在正邦云系统网站公示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3.使用权限
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使用权限,禁止基于商业目的模仿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禁止复制和模仿本公司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禁止未经本公司许可基于此项服务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4.责任
您要对您账号下所发生的任何行为负责并遵守地方、国家及国外所有与适用本服务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
5.知识产权
本公司完全拥有正邦云秘书系统的全部知识产权,正邦云秘书的名字、标志、LOGO、商标,文档,未经授权不能使用。
6.第三方产品说明
本公司只基于本协议各项条款向您提供服务,任何第三方产品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向您发出的各种活动广告等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第三方的产品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提供任何服务。
7.注册、保密
1)您在注册成为正邦云秘书用户时,您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完整或过时的资料,或正邦云秘书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正邦云秘书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2)您有义务维持并及时更新用户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完整和反映当前的情况。
3)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用户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用户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用户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
4)您同意: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用户注册名或密码,您会立即通知正邦云秘书;
8.关于您的资料
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提供在正邦云秘书网站上交易的任何 “物品”。
1)不发布具有欺诈或者是任何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资料,物品。
2)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3) 本公司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本公司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您与第三方因使用本公司的服务而发生争议,本公司(包括本公司代理人和 雇员)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服务终止
1)您同意,在本公司未向您收费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终止服务。
2)您同意,在本公司向您收费的情况下,服务到期后,服务自动终止。
3)您同意,无论本公司是否向您收费,只要您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或者是本公司基于合理的理由怀疑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4)您同意,服务终止后,本公司没有义务为您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提供保留或者导出服务。
5)您同意,本公司不会就终止对您的“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10.服务付费、续费、服务变更
1)在服务期内,您可以增加授权账号,但是不能减少授权账号。如需添加授权账号,添加的授权账号截至日期与已有的账号组的授权使用截至日期保持一致。具体换算,请查看本公司官方网站。在重新签订新的服务期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增减授权账号。
2)服务到期后,如果未续费,则视为服务终止。本公司没有义务替您保留账号及与之相关的数据,如果您超过90日没有支付相关费用,这些数据有可能被永久删除,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延期续费,则需补全拖欠费用期间的与之相对应的服务费用。
11.责任免除
本公司对下列事项不作任何陈述与保证
1)“服务”与任何其它硬件、软件、系统或数据结合时的,安全性、及时性、不受干扰或不发生错误;
2)“服务”符合您的要求或经验进行修改;
3)缺陷将会被更正;
4)Internet延迟。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可能因Internet和电子通信固有的缺陷而产生限制、延迟和其它问题,本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5)用户同意本公司收集用户地理位置信息。
6)用户同意本公司对所收集到的用户数据享有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7)本公司或其合作的第三方可以根据用户的用户信息,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向用户进行回访、推广和宣传。
8)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本公司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9)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因利润损失、数据损失、营业中断、计算机瘫痪或故障、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相当注意在内的任何责任致使隐私泄露而造成的损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或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其它损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我公司及其代理商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即使补救措施未能达到预定目的,本损害赔偿排除条款将仍然有效。
12.转让
本公司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13.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本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